* 註1:即期支票代替現金者,須待支票兌現後出貨。 * 註2:支票抬頭:朱素貞,請注意『貞』字寫法,並請註明禁止背書轉讓。 * 註3:叫貨金額不滿5,000元,如需快遞用貨運業者代送貨者,運費由買方支付。